“一個好的概念模式使人能夠預測行動所能引起的效果。” -Donald A.Norman
人與產品的使用過程產生了行為。這裡,我們關心的不應全然事後評估測試,而是在開始前便設置一個好的概念模式,讓這些動作、行為能被預期而後影響結果。做為減輕事後評估或再概念化的成本和時間。而產品造型,以梁老師課堂提到物品的預設用途或力足以(affordance)觀點,使用者一看便知道如何使用。配對出自然的行為。
情感的LED
學生擷取四段影片,做為四項肢體動作的行為。觀察其反覆的動作平均為兩次以上者具意義傳達之用。而LED透過動作「喚起」、「熄滅」、「調亮」、「調暗」驅使。並加以易視性(visibility)的原理,如燈光閃爍偵測使用者是否作用中,達回饋之效。
「喚起」
第一片段為主角急著催促某人做某件事,順勢帶出的擊掌動作。此行為可被解讀為:開始了、開工了、快點、嘿!起來了、加把勁。作為LED「喚起」之意,裝置採用聲波感測,如接收到連續、急促的兩次音頻(如擊掌),視為命令下達。
「熄滅」
第二段擊掌動作,畫面稍異於前者,解讀為:好吧!我們走吧、可以了、停了夠了、關掉吧,其聲波較漫長且軟弱,視感測範圍放寬,不再這麼敏銳。另外,加裝氣流感測器,運用吹蠟燭的譬喻,把LED燈吹滅。前者動作以較為即刻的執行,後者有一段漸進的過程,兩者取之使用者行為。
調整亮暗度
依自然環境(空間)與文化的準則,如昇高表示增加,降低表示減少。以下動作(手朝上、手朝下)如同指揮車輛倒車,手朝上帶出的擺動手勢表示再來,向下緩緩手勢,如同少量之意。
「調亮」
第三片段,是主角呼喚某人出來。此行為可解讀為:喂!過來、拿來、走、再多一些。是以增多用意,做為燈光亮度調整效用。
「調暗」
第四片段,是主角使喚某人東西小心輕放。此行為可被解讀:慢慢的、輕一點、少一些、再一點點。是以減少用意,做為燈光暗度調整效用。
待續...
情感的LED
學生擷取四段影片,做為四項肢體動作的行為。觀察其反覆的動作平均為兩次以上者具意義傳達之用。而LED透過動作「喚起」、「熄滅」、「調亮」、「調暗」驅使。並加以易視性(visibility)的原理,如燈光閃爍偵測使用者是否作用中,達回饋之效。
「喚起」
第一片段為主角急著催促某人做某件事,順勢帶出的擊掌動作。此行為可被解讀為:開始了、開工了、快點、嘿!起來了、加把勁。作為LED「喚起」之意,裝置採用聲波感測,如接收到連續、急促的兩次音頻(如擊掌),視為命令下達。
「熄滅」
第二段擊掌動作,畫面稍異於前者,解讀為:好吧!我們走吧、可以了、停了夠了、關掉吧,其聲波較漫長且軟弱,視感測範圍放寬,不再這麼敏銳。另外,加裝氣流感測器,運用吹蠟燭的譬喻,把LED燈吹滅。前者動作以較為即刻的執行,後者有一段漸進的過程,兩者取之使用者行為。
調整亮暗度
依自然環境(空間)與文化的準則,如昇高表示增加,降低表示減少。以下動作(手朝上、手朝下)如同指揮車輛倒車,手朝上帶出的擺動手勢表示再來,向下緩緩手勢,如同少量之意。
「調亮」
第三片段,是主角呼喚某人出來。此行為可解讀為:喂!過來、拿來、走、再多一些。是以增多用意,做為燈光亮度調整效用。
「調暗」
第四片段,是主角使喚某人東西小心輕放。此行為可被解讀:慢慢的、輕一點、少一些、再一點點。是以減少用意,做為燈光暗度調整效用。
待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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